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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投票于2007-11-25 12:00截止,在此时间后所投票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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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创新我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的开发利用,宣传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正视困难、战胜困难的拼搏精神,自强自立、发奋成才的优秀品质,为我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经研究,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在全区高校开展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成立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的工作机构,组织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团委等部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各高校要把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纳入本年度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计划,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并在学期末进行总结。

  三、各高校要按《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中规定的指标做好“奋进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在本校范围内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0日前将“奋进之星”提名表(见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送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009室,联系人:廖国良,联系电话:(0771)5815117,5815115(传真)。

  四、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设立校级“奋进之星”奖项,开展评选表彰和事迹宣传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 1. 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 广西大学生“奋进之星”提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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